中国优秀旅游城市——三明,地处福建省中部,下辖梅列、三元、永安、明溪、清流、宁化、建宁、泰宁、将乐、沙县、尤溪、大田12个县(市、区)。境内生态环境优良,旅游资源丰富,悠久历史闽之源、悠闲山水世遗地、悠远情怀客家人、悠长乡愁古村落、悠优美食文明城,共同构成了“悠然三明”的品牌内涵。为更好地宣传三明旅游,进一步提升“悠然三明”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,打响“好山好水好风情,数一数二数三明”的宣传主题,三明市旅游局决定举办首届“悠然三明”旅游风光风情全国摄影大赛,诚邀全国广大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、踊跃投稿。
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三明市旅游局、福建省摄影家协会
承办单位:三明市旅游协会、三明市摄影家协会
协办单位:三明品牌景区营销中心、三明各县(市、区)旅游局
支持媒体:新华社福建分社、中新社福建分社、《福建日报》、《海峡都市报》、《东南快报》、《海西晨报》、《海峡导报》、《海峡摄影时报》、《人民摄影报》、《摄影之友》、《世界摄影地理》、《三明新周报》、《时代三明》、东南电视台、福建电视台、人民网、中国新闻网、新浪网、中国福建政府网、中国摄影网、海峡摄影时报网、海峡摄影学校网、福建省摄影家微信、海峡摄影时报微信、上邦国际摄影俱乐部微信、三明新周报微信
征稿内容
选材应以三明境内现有的自然和人文旅游景区(点)以及各县(市、区)特色乡村旅游示范点为创作主题,全方位、多角度地展现三明优美的自然风光、多彩的人文风情以及美丽乡村建设成果。
截稿时间
截稿时间:2017年12月31日(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)。
投稿的作品必须为2016年以来拍摄的作品,投稿数量不限,单幅、组照(4-8幅)不限,彩色、黑白均可。
稿酬设置
本次活动拟评出入选作品60幅,奖项及稿酬(税前)如下:
获等次奖的作者不得重复。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,并按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。本活动的入选作品稿酬由主办单位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。
投稿须知
1、广大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。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三明境内。对于拍摄地存疑,且核查为非三明境内拍摄的作品,将直接取消其入选资格。
2、投稿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。在后期制作中,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适度,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。
3、作品入选后,主办方将调取作品的最大数据文件(统一为Jpg格式),作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数据文件。凡不能够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作品,将取消其入选资格。对存疑作品,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。
4、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,入选作品将在三明都市网(www.smdsw.cn)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,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。
5、对于入选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、宣传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网络传播、画册制作、广告投放等方式使用,并不再支付稿酬。
6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7、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8、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,不能参加评选;已评选的,将予取消,主办单位有权收回该作品的稿酬、荣誉证书等,并可在媒体上通报。
9、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。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10、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主办方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政策优惠
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、各省(市、自治区)摄影家协会会员、三明市摄影家协会会员,凭会员证可到各县(市、区)旅游局指定的服务窗口办理有关证件,凭证件可减免相关景区门票。
投稿方式
本次投稿统一在网络进行。作者请在三明都市网(www.smdsw.cn)投稿专区首届“悠然三明”全国摄影大赛中注册,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真实信息,以便联系及入选调图通知,注册成功后即可上传作品。
投稿作品统一为jpg格式,长边像素统一设置为1000左右,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,并在文件名中标明:标题、拍摄时间、拍摄地点。
投稿联系人:罗福海 电话:0598-8270569 13375078508
评选时间
投稿结束后,主办方将邀请著名摄影家担任评委,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和终审,大赛评选及颁奖将在次年第一季度完成。